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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基础辅导(2)

发表时间:2011/11/2 10:43:5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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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辅导资料

3、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

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相关当事人都应当先予以遵守和服从,这是行政效率原则的要求。

4、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

【例题】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具有不可争辩力,这在行政法上称为( )。

A、行政行为的公定力

B、行政行为的执行力

C、行政行为的确定力

D、行政行为的拘束力

答案:C

三、行政行为的分类

行政行为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对行政行为的分类主要有:

(一)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以行政行为的适用与效力作用的对象范围为标准划分。内部行政行为:如行政处分等;外部行政行为:如行政许可行为等。

(二)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以行政行为的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划分。抽象行政行为:如制定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等行政行为,它包括行政立法行为与制定不具有法源性规范性文件的行为两类。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为、行政处罚行为等。

(三)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以行政行为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为标准划分。羁束行政行为:如税务机关征税。

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辅导资料

(四)依职权的行政行为与依申请的行政行为,以行政主体是否可以主动作出行政行为为标准划分。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如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是典型的依职权的行政行为;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如颁发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行政行为。

(五)单方行政行为与双方行政行为,依行政行为成立时参与意思表示的当事人数目为标准划分。单方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行为等;双方行政行为:如行政委托行为、行政合同行为等。这种行为的基本特征在于行政行为必须征得相对方同意方能成立,即相对方的最后同意是双方行政行为有效成立的必备条件。

(六)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以行政行为是否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为标准划分。

(七)作为行政行为与不作为行政行为,以行政行为是否以作为方式表现为标准划分。作为行政行为:如行政奖励、行政强制行为等;不作为行政行为,是指以消极不作为的方式表现出来的行政行为。

(八)授益行政行为与损益行政行为,是根据行政行为的内容对行政相对人是否有利为标准来进行区分的。

授益行政行为,如: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奖励、确认或决定减免税的行为。许可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发放救济金或者颁发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等等。

损益行政行为,如:吊销营业执照、罚款、征税行为、行政收费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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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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