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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辅导(25) 2011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第四章

发表时间:2010/9/15 11:24:5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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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掌握)

二、几种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掌握)

(一)兼有、兼营与混合销售行为税务处理:  

经营行为

税务处理

1.兼营不同税目的应税行为:
营业税纳税人从事不同税率的应税项目

均交营业税。依纳税人的核算情况:
(1)分别核算,按各自税率计税
(2)未分别核算,从高适用税率

2.混合销售行为:
既涉及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又涉及营业税应税项目的某一项销售行为

依纳税人的营业主业判断,只交一种税。以经营营业税应税劳务为主,交营业税

3.兼营非应税劳务:
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的同时,还经营非应税(即增值税征税范围)货物与劳务

依纳税人的核算情况:
(1)分别核算,分别交增值税、营业税
(2)未分别核算,只交增值税、不交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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