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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精讲讲义第一章4

发表时间:2012/8/6 9:09:0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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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为您介绍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二》基础知识精讲辅导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第四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计算公式:

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一、收入总额:

包括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货币形式:

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

非货币形式:

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这些非货币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

(一)收入确认一般原则(了解)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完工百分比法)
(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3)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说明:(1)企业销售收入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2)与会计的确认原则只少一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企业提供劳务完工进度的确定,可选下列方法:①已完工作的测量;②已提供劳务占总劳务总量的比例;③发生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

(二)基本概念:

1.销售货物收入。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的收入。

2.劳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

5.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6.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着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

9.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以上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熟悉)

(三)关于收入确认时间和收入金额确认的相关内容(掌握)

项目
确认时间
金额


销售商品
托收承付方式
办妥托收手续时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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