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第二章增值税复习指导(17) 2011年注税税法一

发表时间:2010/8/12 9:15:0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三)纳税人销售特定货物,按6%征收率计算纳税

一般纳税人生产下列货物,可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由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含)以 下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对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购进自来水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6)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等不包括在内)。

一般纳税人生产上述货物所选择的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办法至少3年内不得变更,可自行开具专用发票。

考点是征收率的特别规定,要注意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适用征收率的规定。

◆在线观看欧阳华生老师对《税法一》的精彩讲解

◆为帮助广注册税务师考生复习备考,中国注册税务师考试网为您提供网络形式的远程培训,点此直接报名>>

◆更多关于税务师考试的资料

◆如果您想购买2010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用书,您可以在中国注册税务师考试网上订购,点此直接订购>>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税务师考试

        [考霸通关班]

        4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资料

        480

        了解课程

        896人正在学习

      • 税务师考试

        [考霸精品班]

        2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资料

        380

        了解课程

        496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