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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案件的审理 2011年税收相关法律民事诉讼法知识点归纳第十章

发表时间:2010/11/30 16:05:4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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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再审案件的审理

1.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凡是进行再审的案件,人民法院均应作出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2.组成合议庭。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一律实行合议制。

3.人民法院自行再审的案件,生效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再审,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生效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例题12】某省甲市检察院根据某当事人的申诉,发现甲市中级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在此情况下,甲市检察院()。

A.只能告知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再审

B.应向甲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

C.应向一审法院提出抗诉

D.应提请上一级检察院提出抗诉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错误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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