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管理人的报酬
管理人履行规定职责,有权获得相应报酬。
管理人报酬由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7]9号文件的规定确定。
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的报酬有异议的,应当向人民法院书面提出具体的请求和理由。
管理人的报酬应列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从债务人财产中优先支付。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管理人报酬和管理人执行职务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但债权人、管理人、债务人的出资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愿意垫付上述报酬和费用的,破产程序可以继续进行。
在和解、重整程序中,管理人报酬方案内容应列人和解协议草案或重整计划草案。
【例题3】下列有关管理人的说法错误的是( )。
A.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B.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的方式主要有二种:竞争方式和推荐方式
C.管理人依法执行职务,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
D.管理人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职务执行情况,并回答询问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管理人的相关规定。
A项:管理人有三种:一是清算组;二是依法设立的社会中介机构;三是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职业资格的人员担任。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清算组担任管理人是正确的。因此,A项正确。
B项: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的方式主要有三种:轮侯、抽签、摇号等随机方式,竞争方式以及推荐方式。因此,B项错误。
C项:管理人依法执行职务,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因此,C项正确。
D项:管理人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职务执行情况,并回答询问。因此,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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