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复习指导(6)

发表时间:2011/12/23 10:41:1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注册税务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复习指导

六、行政处罚决定程序

1、一般规定

简易程序 条件 ①事实确凿、法律依据;②警告或罚款(公民50元以下组织1000元以下)
程序 ①表明身份;②说明理由;③听取陈述申辩;④作出书面决定(可1人)
一般程序
条件 除简易程序外的情形
程序 简易程序+①调查/检查(2人);②负责人决定(1个/集体)
听证程序 条件 ①责令停产停业;②吊销许可证或执照;③较大数额罚款
程序 告知→3日申请→7日通知→公开进行(涉密除外)→案外人主持→质证→听证笔录

2、特殊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与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有关一般程序中“调查”的规定。

海关行政处罚听证办法有关听证程序的规定。

3、行政处罚法未作统一明确规定包括:行政机关决定立案的时限及其形式;当事人应当在被告知享有陈述、申辩权后多长时间内进行陈述、申辩;行政机关在收到听证申请后多长时间内举行听证;行政机关决定立案后多长时间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以什么形式提出听证的要求;听证时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听证的终止。

七、行政处罚执行程序

1、处罚机关与收缴罚款机构相分离,具体怎么分离的

2、强制执行,有哪些措施

3、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体现在哪些地方

八、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程序

因为不能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所以,违法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的,就得移送到司法机关。

移送程序的要求、异议解决当中,涉及到“数”的,都要记住。

法律责任中,注意:前提、具体受罚人、具体责任。

九、税务行政处罚

1、只有4种。责令限期改正、收缴或停售发票等,都不是。

2、税收违法行为,联系第三编第三章“危害税收征管罪”来学习。

第一档:不构成违法行为;第二档:构成违法行为,但不构成犯罪;第三档:构成犯罪。

分这三档,注意满足的条件和相应的责任。以此来明确严重的违法才是犯罪。

3、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或者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10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适用听证程序。

注意与《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有关听证程序时限上的区别。

几个文书:作出处罚之前,《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哪些?

举行听证之前,《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哪些情况导致终止,哪些情况导致中止,哪些情况不影响?注意看教材。

相关文章:

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复习指导汇总

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辅导:土地增值税汇总

更多关注:注册税务师考试报考条件   考试培训   报名时间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税务师考试

        [考霸通关班]

        4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资料

        480

        了解课程

        896人正在学习

      • 税务师考试

        [考霸精品班]

        2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资料

        380

        了解课程

        496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