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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33) 2011年注税税法二第二章辅导

发表时间:2010/8/27 12:16:1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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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一、纳税人

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投资者)。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是指: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登记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登记成立的独资、合伙性质的私营企业;

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登记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4、经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批准成立的负无限责任和无限连带责任的其他个人独资、个人合伙性质的机构或组织。

二、税率——适用“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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