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科目《税务代理实务》预习资料48

发表时间:2014/4/2 14:32:1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正在备考中,为帮助广大考生复习,小编特搜集整理了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相关辅导资料,希望对各位考生注册税务师考试有所帮助!

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税务机关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税务机关的权利

1.税收法律的、行政法规的建议权,税收规章的制定权(了解)

2.税收管理权。(了解)

3.税款征收权。(了解)

(1)依法计征权。

(2)核定税款权。

(3)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权。

(4)追征税款权(重点,掌握)。

①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②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

提示:纳税人自结算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多缴税款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③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

4.批准税收减、免、退、延期缴纳税款权。为了照顾纳税人的某些特殊困难,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延期申报不同于延期纳税)

5.税务检查权。

6.处罚权。

7.国家赋予的其他权利。

(二)税务机关的义务和法律责任(了解)

(三)税务人员法律责任(了解)

二、纳税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掌握)

(一)纳税人的权利

1.享受税法规定的减税免税优待。

提示:鼓励的产业、项目;困难性减税、免税。

2.申请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的权利。

提示:延期申报不等于延期缴纳税款。

3.依法申请收回多缴的税款(重要)

(1)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

提示:征管法没有规定具体期限,应推定为无限期。即,税务机关发现的多缴税款,无论多长时间,都应当退还给纳税人。

(2)纳税人自结算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例题·单选题】关于税款追征与退还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2年)

A.纳税人多缴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

B.纳税人多缴的税款,自结算税款之日起5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

C.纳税人多缴的税款退回时,应加算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D.由于税务机关适用法规错误导致纳税人少缴税款,税务机关可以在3年内补征税款和加收滞纳金

【答案】A

【解析】纳税人多缴的税款,纳税人自结算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所以选项B、C错误;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所以选项D错误。

4.认为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不当,使纳税人的合法利益遭受损失的,纳税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赔偿。

5.纳税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对自己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及有关资料等保守秘密。

6.纳税人按规定不负有代收、代扣、代缴义务的,有权依法拒绝税务机关要求其执行代收、代扣、代缴税款义务。

7.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申请复议和向法院起诉及要求听证的权利。

8.纳税人有权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各种不法行为进行揭露、检举和控告;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9.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例题·多选题】《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应享有的权利包括(  )。(2005年)

A.享受国家税法规定的减免税优待

B.要求税务机关对自己的财务情况保守秘密

C.依法申请退回多缴的税款

D.认为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不当,纳税人有权拒绝履行纳税义务E.申请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

【答案】ABCE

【解析】认为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不当,应当先履行纳税义务或提供纳税担保,然后可以向主管机关提起税务行政复议或者税务行政诉讼,因此,选项D错误。

(二)纳税人的义务(重点掌握4、6、8条,其他熟悉)

1.依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税务登记证件。

2.纳税人必须设置账簿,个体工商户确实不能设置账簿的,须报经税务机关批准。

3.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相关报表及资料。

4.纳税人必须按照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缴纳税款。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缴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能超过3个月。

(1)特殊困难是指:①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②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提示:当期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2)批准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

提示:不是县。

(3)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4)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材料: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支出预算。

(5)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加收滞纳金。

提示:如果批准可延期纳税,延期纳税期间没有滞纳金。

【例题1·单选题】纳税人不能按照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缴纳税款,(  ),不足以缴纳税款的,可申请延期纳税。(2003年)

A.当期银行存款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

B.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

C.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银行存款及各项上交款项后

D.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和应计提的公益金、公积金以后

【答案】B

【例题2·单选题】纳税人当期的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时,可以按规定程序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2012年)

A.减征税款

B.豁免应纳税款

C.提供纳税担保

D.延期缴纳税款

【答案】D

5.纳税人应按规定保管和使用发票。

6.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应按照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

7.纳税人接受税务检查,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材料,不得拒绝、隐瞒。

8.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详见十一章)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详见十一章)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相关文章:

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科目《税务代理实务》预习资料汇总三

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科目《税务代理实务》预习资料汇总二

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科目《税务代理实务》预习资料汇总一

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代理实务辅导资料汇总

更多关注:证书领取  2014年注册税务师报名时间  考试教材  考试培训

(责任编辑:vstara)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税务师考试

        [考霸通关班]

        4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资料

        480

        了解课程

        896人正在学习

      • 税务师考试

        [考霸精品班]

        2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资料

        380

        了解课程

        496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