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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辅导:增值税减免税

发表时间:2012/3/8 8:50:3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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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注册税务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一、销售自产农业产品(掌握)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2、对于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农业产品,按照规定征收增值税。

3、对农民个人按照竹器企业提供样品规格,自产或购买竹、芒、藤、木条等,再通过手工简单编织成竹制或竹芒藤柳混合坯具的,属于自产农业初级产品,应当免征销售环节增值税。(09年新增)

二、粮食和食用植物油(掌握)

1、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

军队用粮、救灾救济粮、水库移民口粮免征增值税

对粮食部门经营的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粮,凡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比照"救灾救济粮"免征增值税

2、对销售食用植物油业务,除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的销售继续免征增值税外,一律征收增值税。

3、自1999年8月1日起,凡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粮食,一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农业生产资料(掌握)

1、免税饲料产品包括:单一大宗饲料;混合饲料;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浓缩饲料;

注意:宠物饲料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饲料(09新增)。

2、免税其他农业资料:

(1)农膜;

(2)生产销售的氮肥、磷肥以及以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

①自2004年12月1日起,对化肥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钾肥由免征增值税改为实行先征后返。

②自2008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生产销售的磷酸二铵产品免征增值税。(09新增)

(3)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

(4)有机肥

①自2008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09新增)

②纳税人销售免税有机肥产品,应按规定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自2007年2月1日起,硝酸铵不再享受化肥产品免征增值税政策。(09新增)

(6)自2007年7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免征增值税。(09新增)

四、军队军工系统

供军内、公安系统、国家安全系统使用的货物免征增值税,对外销售的应征收增值税。

【应用举例-08年单选】军队军工系统的下列业务中,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是( )。

A.军队系统企业为部队生产弹药

B.军需工厂对民众销售服装

C.军工工厂为生产军需品而相互提供模具

D.军队系统企业生产并按军品作价原则在系统内部销售钢材

答案:B

五、公安司法部门

公安部所属研究所、公安侦察保卫器材厂研制生产的列明代号的侦察保卫器材产品,凡销售给公安、司法以及国家安全系统使用的,免征增值税;销售其他单位,按规定征税

劳改工厂生产的民警服装销售给公安、司法以及国家安全系统使用的,免征增值税。

六、资源综合利用

1、一般纳税人生产原料中掺有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以及其他废渣生产的墙体材料,可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可由其自己开具专用发票。

2、对企业生产的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的建材产品,免征增值税。(09新增)

3、自2001年1月1日起,对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产的电力,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对利用煤矸石、煤泥、油母页岩和风力生产的电力,实行按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半征收的政策。

4、自2004年1月1日起,利用石煤生产的电力按照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半征收;对燃煤电厂烟气脱硫副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5、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不包括个人和个体经营者。

注: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应与总机构分别认定,异地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应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认定,未经主管税务机关免税资格认定的回收经营单位不得免征增值税。

6、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

7、对企业利用废液(渣)生产的白银免征增值税(09新增)

七、电力

1、对农村电管站在收取电价时一并向用户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免税。

2、三峡电站电力产品的增值税税收负担超过8%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八、医疗卫生

1、避孕药品和用具免税。

2、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

3、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对其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

4、血站供应给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免征增值税

5、自2007年至2010年,对国内定点生产企业的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免征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的增值税

九、宣传文化

1.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实行以下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见教材88页)

2.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实行以下增值税免税政策(见教材88页)

(1)对全国县及县以下新华书店和农村供销社在本地销售的出版物免征增值税

(2)对经国务院或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电影制片企业销售的电影拷贝收入免征增值税

十、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掌握)

(一)对安置残疾人单位的增值税政策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

1.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

2.主管国税机关应按月退还增值税,本月已缴纳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以在本年度内以前月份已缴纳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月份退还。

3.上述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取得的收入占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业务收入之和达到50%的单位,但不适用上述单位生产销售消费税应税货物和直接销售外购货物(包括商品批发和零售)以及销售委托外单位加工的货物取得的收入。

单位应当分别核算上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不能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4、兼营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和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单位,可自行选择退还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一经选定,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5、如果既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又适用下岗再就业、军转干部、随军家属等支持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单位可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

(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单位条件―――见教材,5点

(三)资格认定

(四)减免税申请及审批

(五)退税减税办法

主管税务机关对符合减免税条件的纳税人应当按月退还增值税,当月已缴增值税不足退还的,可以在当年已缴纳增值税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当年以后月份退化。

当年应纳税额小于核定的年度退税限额的,以当年应纳税额为限

当年应纳税额大于核定的年度退税限额的,以核定的年度退税额为限

纳税人当年应纳税额不足退还的,不得结转以后年度退还

当月应退增值税

=纳税人当月实际安置残疾人员人数×县级以上税务机关确定每位残疾人员每年可退还增值税的具体限额÷12

经认定的符合减免税条件的纳税人实际安置残疾人员占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应逐月计算,当月比例未达到25%的,不得退化当月的增值税。

年度终了,应平均计算纳税人全年实际安置残疾人员占在职职工总数比例,一个纳税年度内累计3个月平均比例未达到25%的,应自次年1月1日起取消增值税退税优惠政策。

【应用举例-08年多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增值税实行限额即征即退的办法,按月办理退还

B.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的具体限额,按当地平均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

C.兼营享受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业务的企业,可自行选择退还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

D.对于不能分别核算可享受与不得享受优惠政策业务销售收入的企业,由税务机关核定其税款退还限额

E.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与下岗再就业的优惠政策同时享用 。

答案:AC

十一、修理修配

1、自2001年1月1日起,对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2、对铁路系统内部单位为本系统修理货车的业务免税

3、中远集团的轮船修理业务,免税

十二、煤层气抽采

十三、国产支线飞机

自2000年4月1日起,对生产销售的支线飞机(包括运十二、运七系列、运八、运五飞机)免征增值税。注:农五系列飞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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