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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知识精讲第九章11

发表时间:2012/4/26 9:05:4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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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为您介绍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第九章 所得税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的知识点精讲辅导,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第二节 特别纳税调整

一般纳税调整: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特别纳税调整:税务机关出于实施反避税目的而对纳税人特定纳税事项所作的税务调整

一、关联申报

(一)关联关系(熟悉)

1.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若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一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2.一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50%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是由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

3.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是由另一方委派,或者双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为第三方委派。

4.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同时担任另一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者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会高级成员。

5.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

6.一方的购买或销售活动主要由另一方控制。

7.一方接受或提供劳务主要由另一方控制。

8.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质控制,或者双方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包括虽未达到本条第1项持股比例,但一方与另一方的主要持股方享受基本相同的经济利益,以及家族、亲属关系等。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类型

1.有形资产的购销、转让和使用;2.无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3.融通资金;4.提供劳务。

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附送《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二、同期资料管理

企业应依法按纳税年度准备、保存,并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其关联交易的同期资料。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免于准备同期资料(容易出多选题):

1.年度发生的关联购销金额(来料加工业务按年度进出口报关价格计算)在2亿元人民币以下且其他关联交易金额(关联融通资金按利息收付金额计算)在40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上述金额不包括企业在年度内执行成本分摊协议或预约定价安排所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

2.关联交易属于执行预约定价安排所涉及的范围;

3.外资股份低于50%且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企业应在关联交易发生年度的次年5月31日之前准备完毕该年度同期资料,并自税务机关要求之日起20日内提供。企业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期提供同期资料的,应在不可抗力消除后20日内提供同期资料。

同期资料应使用中文。如原始资料为外文的,应附送中文副本。

同期资料应自企业关联交易发生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保存10年。

【例题】(2010年多选题)关联交易企业发生的下列业务中,可以免予准备同期资料的有( )。

A.年度发生的关联购销金额1.5亿元人民币,无其他关联交易

B.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经税务机关审核,并选用可比非受控价格法进行了调整

C.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执行预约定价安排所涉及的范围

D.外资股份65%,年度内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E.年度关联购销交易金额2.5亿元人民币(另有关联融通资金支付利息500万元)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免于准备同期资料:

(1)年度发生的关联购销金额(来料加工业务按年度进出口报关价格计算)在2亿元人民币以下且其他关联交易金额(关联融通资金按利息收付金额计算)在40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上述金额不包括企业在年度内执行成本分摊协议或预约定价安排所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

(2)关联交易属于执行预约定价安排所涉及的范围;

(3)外资股份低于50%且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三、转让定价方法

企业发生关联交易以及税务机关审核、评估关联交易均应遵循独立交易原则,选用合理的转让定价方法。转让定价方法包括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交易净利润法、利润分割法和其他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方法。

选用合理的转让定价方法应进行可比性分析。可比性分析因素主要包括:(1)交易资产或劳务特性;(2)交易各方功能和风险;(3)合同条款;(4)经济环境;(5)经营策略。

方法
适用情形
关联交易与非关联交易存在差异时的调整
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可以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关联交易。
应就该差异对价格的影响进行合理调整。
再销售价格法
适用于再销售者未对商品进行改变外型、性能、结构或更换商标等实质性增值加工的简单加工或单纯购销业务。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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