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时间将于2014年6月14、15日,为帮助考生有针对性的进行各科目的复习,小编特为您搜集整理了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的一系列资料,希望对您的复习有所帮助!!!
增值税纳税申报代理实务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1.销项税额
掌握征税范围、计税依据方面的有关规定,并结合申报表有关栏目学习。
几个要点:
销项税额=销售额x税率
2.进项税额
可以抵扣进项税的情况主要有: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买价和l3%的扣除率计算;
(4)购进或者销售货物或者以及在生产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3.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按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事项。
(2)下列项目的进项税不得从销项税中抵扣: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有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5)上述第1-4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3)税务机关规定的不得抵扣的其他进项税额。
4.进项税额抵扣的相关规定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2)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
未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海关缴款书,未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申报抵扣或者申请稽核比对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5.进项税额的扣减
(1)因进货退出或者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进货退出或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2)已抵扣的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发生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情况的,应将该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6、进项税额不足抵扣的处理
因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从200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征收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征收率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x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也不包括其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如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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