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纳税申报表
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上述金融机构每季度末最后一旬应得的贷款利息收入,可以在本季度缴纳营业税,也可以在下季度缴纳营业税,但确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其他的金融机构以一个月为纳税期限。
以一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或者以一个月为一个纳税期的,应当分别于季度终了后或次月1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金融保险业营业税实行电子申报方法。
【本章总结】
本章的重点内容是出口退税的计算及相关的分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的填写;消费税的计征规定;营业税的计征规定;金融保险业的纳税申报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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