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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辅导:营业税(11)

发表时间:2011/4/19 11:19:4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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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注册税务师课程 全面的了解注册税务师考试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 2011年注册税务师相关资料 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第五节 邮电通信业营业税的规定

一、税目与税率

1、税目

邮政业、电信业、邮政电信业、邮政物品销售、邮政储蓄、电话安装、电信物品销售、其他邮政电信业务。单位和个人从事快递业务按此税目征收营业税。

中国网络通讯集团公司及其分公司和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开展以业务销售附带赠送电信服务业务的过程中,其附带赠送的电信服务是无偿提供电信劳务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以业务销售附带赠送实物业务,其附带赠送实物是电信单位无偿赠与他人实物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09新增)

2、税率:邮政电信业适用3%的营业税税率。

二、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

三、计税依据

注意:

(1)电信部门以集中受理方式为集团客户提供跨省的出租电路业务,由受理地区的电信部门按取得的全部价款减除分割给参与提供跨省电信业务的电信部门的价款后的差额为营业税计税依据;对参与提供跨省电信业务的电信部门,按各自取得的全部价款为营业税计税营业额。

(2)、邮政电信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共同为用户提供邮政电信业务及其他服务并由邮政电信单位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合作方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应用举例—例题】某邮局某月直接取得报刊发行收入20万元,邮寄业务收入10万元,信封、信纸销售收入2万元,其他邮政业务收入5万元。按现行营业税规定,其应纳营业税为( ) 。

A.0.30万元 B.0.45万元 C.0.96万元 D.1.11万元

答案:D

解析:应纳营业税额=(20+10+2+5)×3%=1.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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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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