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第七、十一章重点2

发表时间:2011/11/17 10:49:5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注册税务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知识点

2.混合销售行为

以纳增值税为主的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纳增值税;其他纳营业税。

掌握运输行业、电信部门、林木销售和管护、建筑业等混合销售行为的征税规定。

类型
税务处理
电信部门
电信单位自己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服务的,属于混合销售,征收营业税;
对单纯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增值税。
林木销售和管护的处理
纳税人销售林木以及销售林木的同时,提供林木管护劳务的行为,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
纳税人单独提供林木管护劳务行为,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取得的收入中,属于提供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其他的照章征收营业税。
建筑业(2006年考过简答题)
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自产货物是指:金属结构件,包括活动板房、钢结构房、钢结构产品、金属网架等产品;铝合金门窗;玻璃幕墙;机器设备、电子通讯设备;建筑防水材料。

其中建筑业的混合销售行为非常重要,容易出简答题(编号简7):

(1)销售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混合销售行为--销售货物:增值税;建筑业劳务:营业税;

(2)利用外购货物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营业税。

3.兼营非应税劳务

能够分开核算,分别纳税;不能分开核算,由税务机关核定。

4.特殊规定(非常重要,容易出简答题)

掌握计算机软件产品(含嵌入式软件、动漫软件)、融资租赁业务、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部分收入征税问题

(1)软件产品(含嵌入式软件、动漫软件)(编号简8)

类型
税务处理
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
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
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对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
不征收增值税,征收营业税
受托开发软件产品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税务师考试

        [考霸通关班]

        4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资料

        480

        了解课程

        896人正在学习

      • 税务师考试

        [考霸精品班]

        2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资料

        380

        了解课程

        496人正在学习

      各地资讯
      全国北京天津上海福建重庆江苏河北
      山西吉林辽宁浙江安徽江西山东内蒙古
      河南湖南甘肃广东湖北海南四川云南
      贵州广西陕西西藏宁夏新疆青海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