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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新技术企业优惠
(一)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这类高新技术企业条件:6条,核心是拥有自主的知识产权。
(二)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过渡性税收优惠
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新设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两免三减半(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税率20%(什么是小型,什么是微利)。
【解释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①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②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解释2】应纳税所得额,应该是弥补亏损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案例】甲企业是生产性企业,从业人数60人,资产总额2000万元。2010年年度利润为50万元,上一年度亏损为30万元。所以甲企业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是20万元。甲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三个条件。
【解释3】是全部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所得均负有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企业。仅就来源于我国所得负有我国纳税义务的非居民企业,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的规定。
【解释4】自2010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例题·单选题】某商业企业2010年有职工70人,资产总额800万元,取得生产经营收入共计860万元,税前扣除项目金额共计857.2万元。2010年度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2011年)
A.0.28 B.0.35 C.0.56 D.0.70
【答案】A
【解析】除工业企业的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为小型微利企业,适用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自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企业应纳税所得额=860-857.2=2.8(万元),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特殊优惠条件,所以2010年度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8×50%×20%=0.28(万元)。
四、加计扣除优惠(重点)
1.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1)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允许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解释】在计算会计利润时,研发费用已计入管理费用全额扣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研发费用再加扣50%,即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2)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解释】研究阶段的支出费用化,开发阶段的支出资本化。
【案例】如果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一共3000万元,其中研究阶段的支出1000万元,开发阶段的支出2000万元,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税前允许扣除的金额=(1000+1000×50%)=1500(万元);形成无形资产的,则可以分10年摊销,每年摊销300万元。
2.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企业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在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在年度终了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再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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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vsta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