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第一章精讲(6)

发表时间:2011/7/19 11:51:0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注册税务师考试课程 全面的了解注册税务师考试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 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相关资料 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二、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收入类别
具体项目

(一)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财政性资金的解释,
应区分来源于用途,确定是否属于征税收入

(二)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指购买国债所得的利息收入
2.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该收益都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
不足l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具体项目为P15,新增内容)

【例题·多选题】(2009年)企业取得的下列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的有( )。

A.国债利息收入

B.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

C.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D.居民企业从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E.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1年以上取得的投资收益

[答疑编号1752010301]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选项B, 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不属于免税收入;选项D,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免税收入。

【例题.多选题】(2010年)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下列收入中,免税收入有( )。

A.国债利息 B.存款利息

C.财政补贴 D.财政拨款

E.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非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

[答疑编号1752010302]

『正确答案』AE

『答案解析』选项B是应税收入;选项C、D是不征税收入;选项A、E是免税收入。

三、扣除原则和范围

(一)税前扣除项目的原则

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相关性原则、确定性原则、合理性原则。

(二)扣除项目的范围--共5项。

1.成本:指生产经营成本

2.费用:指三项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1)销售费用:特别关注其中的广告费、运输费、销售佣金等费用。

(2)管理费用:特别关注其中的业务招待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为管理组织经营活动提供各项支援性服务而发生的费用等。

(3)财务费用:特别关注其中的利息支出、借款费用等。

3.税金:指销售税金及附加

(1)六税一费:已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出口关税及教育费附加;

(2)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已经计入管理费中扣除的,不再作销售税金单独扣除。

相关推荐:

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第一章精讲汇总

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考试大纲汇总

编辑推荐:

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 网络课堂

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信息免费短信提醒

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教材预订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税务师考试

        [考霸通关班]

        4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资料

        480

        了解课程

        896人正在学习

      • 税务师考试

        [考霸精品班]

        2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资料

        380

        了解课程

        496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