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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经典例题 税收相关法律公司法律制度第八章

发表时间:2010/11/17 9:46:1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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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10】依法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事项包括(  )。
A.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B.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C.公司转让主要财产的
D.公司合并、分立的
E.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公司的股权收购请求权。
按照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选项E表述不完整,不选。故本题选项ABCD正确。

【例题11】下列关于解散公司诉讼的管辖说法正确的是(  )。
A.解散公司诉讼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B.公司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C.县级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
D.区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由中级法院管辖
E.不设区的市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解散公司诉讼的管辖。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地区、地级市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不设区的市是县级市,不设区的市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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