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为您介绍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财务与会计》基础知识精讲辅导第十五章 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15.1.3 销售商品收入的会计处理
(一)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
企业应当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二)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商业折扣和销售折让的会计处理
1.商业折扣与现金折扣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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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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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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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收入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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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增值税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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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应收账款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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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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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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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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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后列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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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后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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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折后价款加计折扣计税额入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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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专门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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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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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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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款列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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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全款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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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全款价税列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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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处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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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赊销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②折扣期内收款 借:银行存款[价税合计×(1-折扣率)] 财务费用(价款合计×折扣率) 贷:应收账款 ③非折扣期收款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编辑推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