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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民事法律关系辅导(3)

发表时间:2011/11/2 11:17:4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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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辅导资料

(三)非法人组织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自己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的形式主要是非法人企业、非法人经营体、非法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提示:(1)非法人企业: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非法人联营企业、非法人私营企业、非法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非法人外商独资企业以及非法人集体企业等;(2)非法人经营体:如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分支机构、筹建中的公司等;(3)非法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如各种非法人政治团体、学术研究团体等。

【例题】我国某商业银行下属分理处属于民法上的( )。(2008年)

A、企业法人  

B、法人的分支机构

C、事业单位法人  

D、机关法人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法人分支机构的概念。法人的分支机构是根据法人的意志所设立的从事法人的部分经营业务的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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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负有的民事义务所指向的事物。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有四类,即物、行为、智力成果和人身利益。

1、物。民法上物的概念是指能够满足人们的社会需要,并能为人所实际控制或支配的物质实体。

2、行为。行为是民事法律关系客体中的重要部分,指民事主体为产生变更消灭权利义务关系而进行的活动,如债之给付、要约之承诺等。

3、智力成果。智力成果是指人们通过劳动创造,具有一定表现形式的成果。它的表现形式有: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科学发现、商标等。

4、人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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