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为您介绍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第八章 货物和劳务税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的知识点精讲辅导,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三、代理填制《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方法 (掌握)
五类:烟类、酒及酒精、成品油、小汽车、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注意:(1)纳税申报表中的销售数量和销售额不含出口免税部分;(2)“本期减(免)税额”不含出口退(免)税额。
【例题】计算A卷烟厂2010年1月份应纳的消费税税款,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并填写《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资料:A卷烟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卷烟,其不含增值税的调拨价格为68元/标准条,税务机关为其核定的纳税期限为1个月。该厂2010年1月1日未缴的消费税为4 360 000元,2010年1月10日缴纳到税务机关。该企业的卷烟属于乙类卷烟,比例税率为36%,定额税率为0.003元/支,即150元/标准箱。
2010年1月份有关业务资料如下:
1.月初库存外购烟丝的买价为300万元。
2.1月8日购入烟丝,不含增值税价款为500万元,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账单和烟丝同时到达企业,该批烟丝已经验收入库。
『正确答案』
将外购烟丝用于生产卷烟,可按生产领用数量抵扣烟丝已纳消费税。
借:原材料--烟丝 3 5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 5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0 000
贷:银行存款 5 850 000
3.1月9日委托B烟丝厂加工烟丝一批,原材料成本为100 000元,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40 000元。B烟丝厂无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1月25日烟丝加工完成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已经支付,取得B烟丝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收回烟丝后用于生产卷烟。
『正确答案』
由于B烟丝厂无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则委托加工这批烟丝的组成计税价格为:
应由B烟丝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00000×30%=60000(元)
忽略城建和教育费附加
(1)发出委托加工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100 000
贷:原材料 100 000
(2)支付加工费用时
B烟丝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00000×30%=60000(元)
应纳增值税=40000×17%=6800(元)
账务处理为:
借:委托加工物资 4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 80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60 000
贷:银行存款 106 800
(3)加工完成收回委托加工材料
借:原材料 140 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140 000
(4)用于生产卷烟时
借:生产成本 140 000
贷:原材料 140 000
4.1月10日,将本厂生产的200条卷烟用作礼品,赠送给客户,其生产成本为5 600元。
『正确答案』
A卷烟厂将自己生产的卷烟赠送客户,属于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应该在移送使用时纳税。
应该按照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68元/条确定销售额。
计税销售额=68×200=13600(元)
应纳的增值税=13600×17%=2312(元)
应纳消费税=13600×36%+200×200×0.003=5016(元)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12 928
贷:库存商品 5 6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 312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5 016
5.1月22日以直接收款方式销售卷烟1 000标准箱(5000万支),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700万元,该批卷烟的销售成本为700万元。
『正确答案』
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000×17%=2890000(元)
应纳消费税=17000000×36% + 1000×150 =6270000(元)
确认销售收入
借:银行存款 19 89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卷烟 17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 890 000
计提消费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6 27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6 270 000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7 000 000
贷:库存商品 7 0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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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