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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精选多选题解析12

发表时间:2014/2/8 14:23:2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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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涉税犯罪的犯罪构成。

逃避追缴欠税罪的主体是纳税义务人,而不包括扣缴义务人。选项D错误。

行为人为了躲避追缴欠税,而到异地他乡藏匿起来的行为,属于将自身藏匿起来,不属于为了不缴纳欠税而将财产藏匿起来的行为,不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罪。选项E错误。

[该题针对"逃税罪、抗税罪和逃避追缴欠税罪"知识点进行考核]

112.

[答案]:CDE

[解析]:本题考核我国刑法中附加刑的种类。按照我国刑法,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四种。

[该题针对"刑罚的种类"知识点进行考核]

113.

[答案]:CDE

[解析]:本题考核死刑的有关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死刑缓期执行属于死刑的适用制度,所以对于罪行不是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也不能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故选项C说法错误。

对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一律不得适用死刑。需要指出的是,对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前,被告人在关押期间做人工流产的,应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能判处死刑;更不能为了判处死刑而强制怀孕的被告人做人工流产。此外,怀孕的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故选项

D.E的说法也是错误的。

[该题针对"刑罚的种类"知识点进行考核]

114.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查累犯的判断。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

(1)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

(2)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都必须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3)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5年之内。

特别累犯的成立条件:一是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二是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

本题中,甲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第4年又犯强奸罪,是一般累犯。乙符合特别累犯的成立条件,是特别累犯。丙犯失火罪被判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第3年又犯故意杀人罪,丙不是累犯,原因是前罪是过失犯罪。丁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执行6年后获得假释,自假释开始的第7年又犯诈骗罪。丁是累犯,因为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考验期限届满才算刑罚执行完毕,7年中有4年是假释考验期限,也就是说丁在刑罚执行完毕的第3年又犯诈骗罪,所以丁是累犯。戊犯抗税罪被判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第6年又犯逃避追缴欠税罪,不是累犯,原因是后罪的发生已经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的第6年,过了5年的期限。

[该题针对"累犯、自首和立功"知识点进行考核]

115.

[答案]:ABCE

[解析]:本题考核自首的情形。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故选项ABCE正确。

[该题针对"累犯、自首和立功"知识点进行考核]

116.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减刑的规定。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于减刑。选项A正确,选项E错误。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在缓刑考验期内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参照《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减刑,同时相应地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选项B正确。

减刑适用的实质条件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检举、揭发监内外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属于立功表现,法院可以减刑。选项C说法正确。

减刑限度: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0年,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处死缓的,不得少于12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2年)。选项D正确。

[该题针对"减刑与假释"知识点进行考核]

117.

[答案]:BCDE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机关与行政诉讼被告。《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案属于行政审批行为,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复议前置的要求,不属于复议前置的案件,本案中郭某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因此,A项说法错误,B项说法正确。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3条规定,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本案中具体行政行为是县级政府审批作出的,因此,复议被申请人是县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因此,本案中的复议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C项说法正确。

《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此,D项说法正确。

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因此,E项说法正确。

[该题针对"行政诉讼的原告和被告"知识点进行考核]

118.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拘留、行政诉讼管辖、当事人。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般为1日以上15日以下。选项B错误。

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本题中,张某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故张某为本案的第三人,并不是张某之妻。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诉讼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但是行政拘留不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而是行政处罚,所以这里不能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选项E错误。

[该题针对"行政诉讼的管辖"知识点进行考核]

119.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原告。非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注销、撤销、合并、强令兼并、出售、分立或者改变企业隶属关系的,该企业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可以提起诉讼。

[该题针对"行政诉讼的原告和被告"知识点进行考核]

120.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诉讼证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证据的名称和地点、保全的内容和范围、申请保全的理由等事项。而不是开庭审理前提出。所以A是错误的。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由申请调取证据的当事人在庭审中出示,并由当事人质证。所以。B项是正确的。

人民法院在调取证据时,不得为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调取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收集的证据。但是可以调取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没有收集的证据。只是这些证据不能用于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所以,C项是正确的。

人民法院保全证据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到场。所以D项是正确的。

有下列情况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也可以补充相关的证据: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不能提供的;原告或者第三人在诉讼程序中,提出了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由此可知,被告补充相关证据,须经人民法院准许。所以,E项是错误的。

[该题针对"行政诉讼证据的收集、质证和审查认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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