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辅导资料
(二)旧房及建筑物扣除项目(老房子有老办法)
1.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格×成新度折扣率
重置成本的含义是:对旧房及建筑物,按转让时的建材价格及人工费用计算,建造同样面积、同样层次、同样结构、同样建设标准的新房及建筑物所需花费的成本费用。(70年代办公楼200万盖的、6成新,2009年建设同样的需要3000万,以成本=3000×60%)
注意,评估仅仅针对房地产,不评估土地。单纯的土地转让,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一般不需要评估价格。
2.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3.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三)转让未进行开发的土地使用权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2.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注意,购进土地,进行“三通一平”的开发后,再转让的,不能按“未进行开发土地”进行处理。三通一平,这是开发土地,只是没有用来建房而已。
【例题·单选题】某事业单位2010年转让一栋九十年代末建造的办公楼,取得转让收入400万元,缴纳相关税费共计25万元。该办公楼原造价300万元,如果按现行市场价的材料、人工费计算,建造同样的办公楼需 800万元,该办公楼经评估还有四成新。该企业转让办公楼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 )万元。
A.16.5 B.22.5 C.25.5 D.14.5
【答案】A
【解析】办公楼的成新度折扣率为40%,即4成新,其评估价 =800×40%=320(万元)
扣除项目金额=320+25=345(万元)
增值额=400-345=55(万元)
增值率=55÷345×100%=15.94%<50%,适用税率30%
该企业转让办公楼应纳土地增值税=55×30%=1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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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计算题】位于市区的某国内商贸公司2006年5月转让一幢2000年建造的公寓楼(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当时的造价为1500万元。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该公寓楼的重置成本价为3000万元,该楼房为七成新。转让前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价款和按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为1200万元(可提供支付凭证),另支付房地产评估费用3万元,转让时取得转让收入6800万元,已按规定缴纳了转让环节的有关税金(已纳税金均能提供完税凭证)。该公司的评估价格已经税务机关认定。则,该公司应纳土地增值税计算如下:
1.转让房地产的收入为6800万元
2.准予扣除的项目金额:
(1)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为1200万元
(2)房地产的评估价格=3000×70%=2100(万元)
(3)房地产评估费用为3万元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6800×5%×(1+7%+3%)+6800×0.5‰=377.4(万元)
扣除项目金额合计:1200+2100+3+377.4=3680.4(万元)
3.土地增值额=6800-3680.4=3119.6(万元)
4.土地增值率=3119.6÷3680.4×100%=84.76%
5.应纳土地增值税=3119.6×40%-3680.4×5%=1063.82(万元)
三、评估价格办法及有关规定
所谓评估价格,指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相同地段、同类房地产进行综合评定的价格。这种评估价格亦须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需要对房地产进行评估,并以评估价格确定转让房地产收入,扣除项目的金额:
(一)出售旧房及建筑物的;
(二)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
(三)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
(四)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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