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为您介绍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第一章 行政法基本理论的知识点精讲辅导,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第一节 行政法基本理论
一、行政法的概念和特征(大纲要求:了解)
(一)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就是"行政权力法"(P1)
1.行政法是"设定"行政权力的法律规范;
2.行政法是规范行政权力"实施"的法;
3.行政法是"监督"行政权力的法;
4.行政法是对行政权力产生的后果进行"补救"的法。
(二)特征(P2)
表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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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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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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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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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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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系统、完整的行政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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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多,有多种法律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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衙门有多少,行政法就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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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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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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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涉及所有的社会生活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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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于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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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的变动频率有多高,行政法的变动频率就有多高——注税的考生,感受一定很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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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实体与程序两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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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衙门办事,人们总是想知道这事儿能不能办(实体)、怎么办(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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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法基本原则--行政法治原则(大纲要求:掌握)
(一)行政合法性原则(P2)
1."存在"合法:行政权力的存在有法律依据;
【解释】行政法是"法无授权即禁止";民商法是"法无禁止即允许"。
2."行使"合法:行政权力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行使。
(二)行政合理性原则--实质合法性原则(P3)
1.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符合理性。
2.行政合理性原则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自由裁量权(亦称"行政裁量权")的存在。
3.内容
表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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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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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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