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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第四章精讲讲义(2)

发表时间:2011/6/28 13:10:0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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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注册税务师课程 全面的了解注册税务师考试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 2011年注册税务师相关资料 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五、申报与缴纳的基本规定(了解)

六、营业税的起征点

1.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个人。

2.现行营业税的起征点为:

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纳税人营业额达到起征点的,应按营业额全额计算应纳税款。

第三节 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的规定

一、税目与税率(掌握)

二、纳税人(了解)

三、计税依据

1.一般:全额计税

2.联运业务的余额计税--注意两个问题:

(1)国航与货航开展客运飞机腹仓联运业务的,国航以收到的腹仓收入为营业额;货航以其货运收入扣除支付给国航的腹仓收入的余额为营业额。

(2)联运业务: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代开发票业务。

代开发票纳税人从事联运业务的,其计征营业税的营业额为代开的货物运输业发票注明营业税应税收入,不得减除支付给其他联运合作方的各种费用。

四、申报与缴纳--纳税人从事运输业务,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五、税收优惠(了解)

新增:我国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

第四节 建筑业营业税的规定

一、税目与税率

1.纳税人自建不动产纳税处理

(1)自建自用的房屋不纳营业税;

(2)纳税人将自建房屋对外销售,其自建行为应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再按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

(3)纳税人将自建房屋对外赠送,视同销售。

2.对建筑物的内外装修和装饰的施工和安装活动,车、船、飞机等的装饰,装潢活动也包括在内。

3.纳税人按照客户要求,为钻井提供泥浆和工程技术服务的行为,应按提供泥浆工程劳务项目,照章征收营业税。

4.纳税人受托进行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并代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人支付拆迁补偿费的过程中,其提供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劳务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建筑业税目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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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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