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税务代理的范围和规则
一、税务代理的范围
《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注册税务师可以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从事下列范围内的业务代理:
1.代办税务登记;
2.办理纳税、退税和减免税申报;
3.建账记账;
4.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
5.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6.代为制作涉税文书;
7.开展税务咨询(顾问)、税收筹划、涉税培训等涉税服务业务;
8.注册税务师还可以承办下列涉税鉴证业务: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
(2)企业税前弥补亏损和财产损失的鉴证;
(3)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规定的其他涉税鉴证业务。
◆为帮助广注册税务师考生考前冲刺备考,中国注册税务师考试网网校名师倾力打造考点串讲,直击考点精髓,点此直接报名>>
◆如果您想购买2010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用书,您可以在中国注册税务师考试网上订购,点此直接订购>>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