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
[答案]:CE
[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本题中传真形式、数据电文形式、电子邮件形式属于一般书面形式,公证形式和登记形式属于特殊书面形式。除此之外,鉴证形式、审批形式也属于特殊书面形式。
[该题针对"民事法律行为"知识点进行考核]
182.
[答案]:BCE
[解析]:本题考核复代理的相关规定。复代理人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复代理人的行为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复代理人是由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选任的。
[该题针对"代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183.
[答案]:ACE
[解析]:本题考核委托代理的终止情形。委托代理终止的情形包括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死亡
(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本题中,选项B"被代理人死亡"是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的情形而不是委托代理终止的情形。选项D如果是"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就构成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的情形;如果是"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就构成委托代理终止的情形。
[该题针对"代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184.
[答案]:ACE
[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
人民法院不支持当事人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选项A正确。
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选项B错误。
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选项C正确。
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选项D错误。
[该题针对"时效和期间、期日"知识点进行考核]
185.
[答案]:DE
[解析]:本题考核物权的基本原则。物权法定原则要求物权的种类、内容均由法律规定,不得由当事人自由创设。共有是共有人共同对一个标的物享有一个所有权,而不是两个所有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质权成立的标志是出质人交付质物。公示、公信原则是指物权的存在与变动均应当具备法定的公示方式,物权的存在与变动因公示而取得法律上的公信力,即使公示有瑕疵,善意受让人也不负返还义务。
[该题针对"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知识点进行考核]
186.
[答案]:ADE
[解析]:本题考核物权的妨害排除力。物上的妨害排除力,从权利的角度可以称为"物上请求权"。物上请求权是指物权的圆满状态受到妨害或有妨害人被妨害的危险时,物权人为回复其物权的圆满状态可以请求妨害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内容上包括:停止侵害请求权、排除妨碍请求权等。物权人请求妨害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必然要通过意思表示的方式才可以实现,但是不一定要通过诉讼的方式。
[该题针对"物权的效力"知识点进行考核]
187.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所有权与用益物权的特征。所有权是完全的物权、自物权;用物权是他物权、限定物权。但是所有权和用益物权都是独立的物权。所有权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而用益物权人则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所以AC正确。
所有权人对所有权的享有不以占有物为前提,所以选项B错误。
具有弹力性是所有权的特征,用益物权没有这个特征。所以E错误。
[该题针对"用益物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188.
[答案]:ADE
[解析]:本题考核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区分。按份共有人和共同共有人其权利均及于共有物的全部。选项C是共同共有的特点。
[该题针对"共有"知识点进行考核]
189.
[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核地役权。A选项的错误在于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物权。地役权是为需役地的便利而设定的物权,所以D错。地役权的享有不以对土地的占有为要件,所以E错。
[该题针对"用益物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190.
[答案]:CE
[解析]:本题考核地役权的相关规定。地役权合同自签订时生效,如果没有进行登记的,不能对抗第三人。地役权具有从属性,不能与需役地分离单独转让。
[该题针对"用益物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1.
[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听证制度是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在《行政诉讼法》中是没有设置该项制度。所以,选项C错误。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不依法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的,该处罚决定不能成立,是说明理由制度的体现,而非是告知制度的体现。所以,选项D错误。《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对税务登记、账簿及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税务检查、税收保全以及税收强制执行等行政程序规定了相应的时效要求,但是,对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提出的纳税担保是否有效,没有作出具体的时效规定。所以,选项E错误。
[该题针对"行政行为程序与行政程序法"知识点进行考核]
2.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给付的形式。行政给付的形式有:安置、补助、抚恤、优待和救灾扶贫。选项AC属于行政奖励。
[该题针对"具体行政行为"知识点进行考核]
3.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立法的分类。行政立法依行政立法权的来源不同,可分为一般授权立法与特别授权立法。
[该题针对"抽象行政行为"知识点进行考核]
4.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查依职权的行政确认行为。本题中B.E两项是行政许可AC.D三项是行政确认。其中A.C两项是依职权的行政确认行为,D项是依申请的行政确认行为。
[该题针对"具体行政行为"知识点进行考核]
5.
[答案]:BDE
[解析]:本题考核无效行政行为。行政行为具有下述情形之一的,行政相对方可以申请有权国家机关宣布或由有权国家机关依职权宣布该行为无效
(1)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
(2)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
(3)行政主体受胁迫作出的行政行为
(4)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
(5)行政行为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而行政行为合法要件有瑕疵、行政行为不适当,是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所以选项AC不当选。"不适当",是指相应行政行为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合时宜、不符合有关善良风俗等情形。
[该题针对"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无效、撤销和废止"知识点进行考核]
6.
[答案]:BDE
[解析]:本题考核有权设定行政终局裁决行为的规范性文件。行政终局裁决行为是指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终局裁决行为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设定,行政机关不能通过行政立法自行设定行政终局裁决行为。
[该题针对"行政行为的分类"知识点进行考核]
7.
[答案]:ACE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税务机关是指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以及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税务机关是否具有行政许可权,由设定税务行政许可的文件确定。选项A正确。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警告、5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派出所作出行政拘留决定属于种类越权,相对人不服的,只能以设立该派出所的公安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选项B错误。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警告不是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所以选项D错误。对国税局税务所、各级国税局的稽查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主管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该题针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知识点进行考核]
8.
[答案]:ACE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主体资格的判断。行政主体首先应该是享有行政权的机关,权力机关不能成为行政主体,选项D错误。行政主体必须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或公务员无此种权利,不能成为行政主体。
[该题针对"行政主体概述"知识点进行考核]
9.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派出机关的设立。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因工作需要,经有权机关批准而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立的承担该区域内各项行政事务的国家行政机关。目前,我国的派出机关主要有三类: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行政公署;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区公所;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街道办事处。此外,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也属于派出机关。
[该题针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知识点进行考核]
10.
[答案]:ABE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行政法律关系的要素。本题考查的是行政法律关系的要素。行政法律关系同其他法律关系一样,也是由主体、客体、内容三方面要素构成。
[该题针对"行政法律关系"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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