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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点点拨:第十二章第一节

发表时间:2015/1/4 9:43:4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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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存货的核算

第一节 存货概述

一、存货的概念与种类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库存商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存货具体的类别如下: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库存商品、商品、周转材料。特别说明的事,包装物是指为了包装本企业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其主要作用是盛装、装潢产品或商品。但是,下列包装物,在会计上不作为包装物存货进行核算:(1)各种包装用的材料,如纸、绳、铁丝、铁皮等,应作为原材料进行核算。(2)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用于储存和保管产品或商品、材料、半成品、零部件等,而不随同产品或商品出售、出租或出借的包装物,如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应按其价值大小和使用年限长短,分别归入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进行核算。需要注意的是,为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而储备的各种材料,它们并不符合存货的概念,因此不能作为企业的存货进行核算。企业的特种储备以及按国家指令专项储备的资产也不符合存货的概念,因而也不属于企业的存货。

二、存货的确认条件与范围

存货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能加以确认:(1)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某个项目要确认为存货,首先要符合存货的概念,在此前提下,应当符合上述存货确认的两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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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原茶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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