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3年会计从业考试课程全面的了 解会计从业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3年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知识点辅导,希 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四、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均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1)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2)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1.居民企业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作为征税对象。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等权益性投资所得,以及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企业所得税税率
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为25%,适用于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另外,税法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基本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1.收入总额是指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等。
2.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
3.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等。
4.准予扣除的项目。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注意】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不准扣除。
5.不得扣除的项目
下列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以外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项非广告性质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6.亏损弥补。根据税法规定,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五)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1.纳税地点。
2.纳税期限。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3.纳税申报:按月或按季预缴的,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五、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等。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也征收个人所得税。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1)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2)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二)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和税率
1.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根据税法规定,对于居民纳税人,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所得征税;对于非居民纳税人,则只就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部分征税,境外所得部分不属于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征税范围。
现行个人所得税共有11个应税项目:(l)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票、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10)偶然所得(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2.个人所得税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 %一45%的超额累进税率。
(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税率。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3)稿酬所得适用税率。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即只征收70%的税额,其实际税率为14%。
(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税率。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加成征税采取超额累进办法,即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一次超过20 000-50 000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5成;超过50 000元的部分,加征10成。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税率。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三)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 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月收入额-2 0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 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足4 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
(2)每次收入超过4 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3)每次收入超过20 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5.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元)×20%×(1-30%)
(2)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或5%)
(四)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办法,有自行申报纳税和代扣代缴两种。
1.自行申报的纳税义务人。下列人员为自行申报纳税的纳税义务人:
(l)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2.代扣代缴。
相关推荐:
更多关注:会计从业考试报名时间 考试培训 最新考试动态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