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
知识点一、总体要求
(一)会计核算依据
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二)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
会计资料是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的资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
1、会计资料的生成和提供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
(1)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
(2)必须使用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
(3)会计记录文字要符合规定。会计记录在使用中文的前提下,可以同时使用民族自治地区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我国境内的外国经济组织的会计记录,在使用中文的前提下,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使用中文是强制性的,使用其他通用文字是备选性的,不能理解为可以使用中文,也可以使用其他通用文字。
(4)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要符合法律规定。
2、提供虚假的会计资料是违法行为
知识点二、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事项的发生和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是登记账簿的依据。
会计凭证按填制程序和用途不同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原始凭证记录是会计核算的基础,记账凭证是登记明细分类账户和总分类账户的依据。
原始凭证是进行会计核算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按其来源不同,可以分为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两种;按照填制手续及内容不同,可以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和汇总凭证;按照格式不同,可以分为通用凭证和专用凭证。
记账凭证是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按其反映经济业务的内容不同,可以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按其填列方式,可分为复式凭证和单式凭证两种。
知识点三、会计账簿
会计账簿是指由一定格式的账页组成的,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系统、连续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会计账簿是会计资料的主要载体之一,也是会计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会计账簿的主要作用,是对会计凭证提供的大量分散数据或资料进行分类归集整理,以全面、连续、系统地记录和反映经济活动情况,是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和检查、分析和控制单位经济活动的重要依据。
会计账簿应当按照连续编号的页码顺序登记;会计账簿记录发生错误或隔页、缺号、跳行的,应当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在更正处盖章,以明确责任。
各单位的对账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知识点四、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它是财务会计报告的主要组成部分。
财务报表的构成:(l)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5)附注。
财务报表的编制要求:
(1)企业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基础;
(2)除现金流量表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编制外,企业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编制财务报表。
(3)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应当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4)财务报表中的资产项目和负债项目的金额、收入项目和费用项目的金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项目和损失项目的金额不得相互抵销,但其他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5)当期财务报表的列报,至少应当提供所有列报项目上一个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以及与理解当期财务报表相关的说明,但其他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知识点五、会计档案管理
(一)内容
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会计报表及相关文字分析材料等
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二)会计档案的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三)会计档案的归档
(四)会计档案的移交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五)会计档案的查阅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六)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永久和定期两类
(七)会计档案的销毁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予以销毁。
(1)编制销毁清册
(2)专人负责监销
一般单位:档案机构、会计机构;
国家机关:档案机构、会计机构、同级财政、同级审计;
财政部门:档案机构、会计机构、同级审计。
(3)销毁后
监销人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章,并将监销情况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4)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
①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
②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
③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
题库: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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