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知识点: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知识点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一)会计工作性质管理体制
1.统一领导:“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2.分级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二)会计工作性质管理的内容
1.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
2.会计市场管理
(1)准入管理:财政部门对“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取得”及“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等所进行的条件设定。这是对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准入要求,由我国县级以上财务部门进行管理。
(2)运行管理:财政部门对获准进入会计市场的机构和人员,是否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依据相关准则、制度和规范执行业务的过程及结果所进行的监督和检查。
(3)退出管理:是指财政部门对在执业过程中有违反《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行为的机构和个人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资格,强制其退出会计市场。
3.会计专业人才评价
目前我国基本形成了阶梯式的会计专业人才评价机制,包括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人才评价机制和会计行业领军人才的培养、评价等。
4.会计监督检查
(1)对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对自我监督的再监督;
(2)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检查——对社会监督的再监督;
(3)对会计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督、指导。
知识点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中国会计学会
学会的三大特征:学术性、专业性、非营利性
(三)总会计师协会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的主管单位为财政部。
知识点三、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一)单位负责人的职责
1.单位负责人
(1)单位法定代表人(针对法人企业):公司制企业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国家机关最高行政长官;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针对非法人企业):代表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2.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
(1)“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3)“单位负责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二)会计机构的设置
各单位应依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三)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
1.法定
(1)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的经历。
2.会计人员取得相关资格或符合有关条件后,能否具体从事相关工作,由所在单位自行决定。
(四)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回避制度是指为了保证执法或者执业的公正性,对可能影响其公正性的执法或者执业人员实行职务回避和业务回避的一种制度。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题库: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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