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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山东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重点串讲17

发表时间:2012/10/30 16:44:3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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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介绍山东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重点串讲。希望本文能帮助您系统的复习2012年会计从业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会计从业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

第五章 会计职业道德

第一节 会计职业道德概述

一、会计职业道德功能

(一)指导功能

(二)评价功能

(三)教化功能

二、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

(一)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联系

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有着共同的目标、相同的调整对象、承担着同样的职责,二者联系密切。主要表现在:

(l)两者在作用上相互补充。

(2)两者在内容上相互渗透、相互重叠。

(3)两者在地位上相互转化、相互吸收。

(4)两者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作用。

(二)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主要区别

1.性质不同

会计法律制度充分体现统治阶级的愿望和意志,具有统一性。会计法律制度通过国家机器强制执行,具有很强的他律性。会计职业道德并不都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很多来自于职业习惯和约定俗成。会计职业道德也不是唯一的。会计职业道德依靠会计从业人员的自觉性,自愿地执行,并依靠社会舆论和良心来实现,基本上是非强制执行的,具有很强的自律性。

2.作用范围不同

会计法律制度侧重于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和结果的合法化,而不能离开行为过问动机,具有较强的客观性。会计职业道德不仅要求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还要调整会计人员内在的精神世界,要求人们动机的高尚和纯洁,具有较强的主观性。

3.表现形式不同

会计法律制度是通过一定的程序由国家立法部门或行政管理部门制定颁布和修改的,其表现形式是具体的、明确的、正式形成文字的成文条例。而会计职业道德出自会计人员的职业生活和职业实践,日积月累、约定俗成。其表现形式既有明确的成文的规定,也有不成文的规范,存在于人们的意识和信念之中,并无具体的表现形式。

4.实施保障机制不同

会计法律制度需要一套实施保障机制。而当人们对会计职业道德上的权利与义务发生争议时,由于没有权威机构对其中的是非曲直明确作出裁定,即使有裁定也是舆论性质的,缺乏权威机构保障对裁定的执行。

(三)会计行为的法治与德治

法律和道德相互联系、相互补充。要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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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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