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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会计证考试会计基础第九章综合辅导

发表时间:2014/8/27 10:38:4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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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广大备考201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能系统掌握会计基础这一门课程,中大网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编辑整理了2014年会计证考试会计基础章节综合辅导,希望能帮助大家轻松备考!

第九章 货币资金

第一节 库存现金

库存现金是指存放于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货币,它是企业流动性最强的一项资产。

一、现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的使用范围

现金的使用范围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可以使用现金进行结算的范围。现金的使用范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

(2)个人的劳务报酬,包括如设计费、装潢费、安置费、制图费、化验费、测试费、法律服务费、技术服务费、代办服务费及其他劳务费费用等;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如退休金、抚恤金、学生助学金、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等;

(5)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如金银、工艺品、废旧物资等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按规定结算起点为1000元,超过结算起点的,应实行银行转账结算;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除上述隋况可以用现金支付外,其余款项的支付应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二)库存现金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为保证企业日常零星支付按规定允许留存的库存现金的最高数额。由银行核定,核定的依据一般是企业3~5天的正常开支需要量,远离银行机构或交通不便的企业可以依据情况适当放宽,但最高不超过15天的开支需要量。企业每日结存的库存现金不能超过核定的库存限额,超过部分,应按规定期限及时送存银行。

(三)现金收支的规定

(1)企业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当日送存如有困难,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2)企业支付现金,可从企业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企业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不得“坐支”现金;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事先提出限额和用途,报请开户银行核定,并在事后将坐支情况通知银行。

(3)企业在规定范围内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企业会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开出现金支票,经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

(4)企业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应向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

(5)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不得“白条顶库”;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用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人储蓄,不得保留账外公款,即不得“公款私存”,不得设置“小金库”等。

二、现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为加强库存现金的管理,必须建立健全严密的库存现金内部控制制度,其基本内容是:

(1)钱账分管制度。

(2)库存现金开支审批制度。

(3)库存现金日清月结制度。

(4)库存现金保管制度。

三、库存现金的核算

(一)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

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应设置“库存现金”账户,借方登记库存现金的增加数,贷方登记库存现金的减少数,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期末库存现金的实有数。

(1)库存现金收入的核算。

库存现金收入是企业在其生产经营和非生产经营业务中取得的库存现金。收取现金时,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货记有关科目。

(2)库存现金支出的核算。

库存现金支出是指企业在其生产经营和非生产经营业务中向外支付的库存现金。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允许的范围内,办理现金支出业务。企业按照现金开支的范围支付现金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

(二)库存现金的明细分类核算

为了全面、系统、连续、详细地反映企业现金的收支结存情况,企业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日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现金收入合计、现金支出合计及现金结余数,并将结余数和实际库存现金数进行核对,保证账款相符。如果发现账款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月份终了,现金日记账的余额应与现金总账的余额核对,做到账账相符。

四、库存现金清查及核算

库存现金清查中发现的待查明原因的库存现金短缺或溢余,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核算:库存现金短缺,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贷记“库存现金”账户;库存现金溢余,借记“库存现金”账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待查明原因后作如下处理:

(1)库存现金短缺。应由责任人赔偿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库存现金短缺款(XX)”,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应由保险公司赔偿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保险赔款”,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无法查明原因部分,经批准后,借记“管理费用——现金短缺”账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

(2)现金溢余。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贷记“其他应付款——应付现金溢余(某某个人或单位)”账户;无法查明原因的,经批准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贷记“营业外收入——现金溢余”账户。

(责任编辑:中原茶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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