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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土地登记: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

发表时间:2012/4/19 17:30:2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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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于6月16~17日开考,为帮助学员参加考试,特摘考试重点供大家参考,本节主要阐述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相关法律知识点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直接作价出资或入股作为对企业的投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交纳出让金后,可以用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设立时,中方合资、合已依法经审批以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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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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