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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科目理论与方法考点复习2

发表时间:2013/8/13 12:56:1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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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对未确定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土地如何进行土地登记?

对未确定土地使用权、所有权的土地,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造册,不发土地证书。

12、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土地他项权利怎样申请?

(1)国有土地使用权由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使用国有土地的个人申请登记。

(2)集体土地所有权由村民委员会或者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及法定代表人申请登记。

(3)集体土地使用权由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使用集体土地的个人申请登记。

(4)土地他项权利需要单独申请的,由有关权利人申请登记。

13、土地登记申请者申请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土地他项权利登记,应提交哪些资料?

土地登记申请者申请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登记,必须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企业营业执照、个体工商营业执照(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4)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5)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资料身份证明。

14、什么是设定土地登记?

设定土地登记是在初始土地登记以后,经权利人与义务人或债务人订立协议或依法由权利人单独在法定期限内,依照法定程序,向登记机关申办的对宗地上新设定的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的登记。某宗土地上原来没有设立某种权利(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现在依法设立了该种权利,就称为该种土地权利(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的设定。

15、土地设定登记具有哪些特点?

(1)设定登记的土地权利是一宗土地上新设定的,且未经确认登记的;

(2)设定的土地权利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

(3)设定的土地权利必须具备合法的土地权属来源文件。

(4)设定土地登记具有经常性和分散性,只要某宗地上新设定了某种权利,就要进行设定登记。

16、土地设定登记有哪些类型?

土地权属设定登记按照所登记的土地权利的不同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2)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3)国家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4)国家授权经营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5)国家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6)集体土地所有权设定登记;(7)集体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8)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9)土地使用权出租设定登记。

17、土地设定登记收费有哪些标准和规定?

根据[1990]国土[籍]字第93号文件的规定:

(1)收费范围

凡国有土地使用者,集体土地所有者,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者,均按本规定交纳土地登记费。

(2)收费项目及标准

① 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

单位性质

收费标准

党政机关、团体

土地使用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2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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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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