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
①土地所有制。马来西亚的土地制度深受英国的影响。马来西亚现行的土地制度基本上由1956年马来西亚国会通过的《国家土地法典》确立。根据《国家土地法典》,马来西亚的土地大约分成两大类:一是政府土地,二是私人土地。所谓政府土地,是指那些仍未批租给任何私人们的土地;私人土地,则是指那些政府根据某种条件批租给私人的土地。
②土地使用制。在马来西亚,私人要占用、使用政府土地,经批准后才能占用,否则在法律上就被视为“非法”。政府颁发地契给私人时,发出的地契有许多种,分为暂时居住的地契、有限期的地契和永久性的地契3种。不同地契的土地有不同的使用限制和权利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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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