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代理实务知识点2

发表时间:2013/2/19 16:35:3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为帮助广大学员更好的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中大网校辑部编辑特整理了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科目土地登记代理实务)基础知识,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土地登记的损害赔偿

(一)申请不属实或因土地权利人自身原因造成土地登记有误或有遗漏的

更正登记费用应由当事人承担。因该错误登记导致利害关系人遭受损害的,当事人应承担有关赔偿责任。

(二)登记机关的过错

因登记机关的过错,致使土地登记发生错误,土地登记机关应承担更正登记费用。因该错误登记导致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遭受损害的,登记机关应依照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登记机关承担的赔偿责任主要包括三项:

(1)权利的损害赔偿。

(2)利息。

(3)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费用,如诉讼费用等。

相关文章:

201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代理实务知识点汇总

2013年土地登记代理考试基础知识辅导汇总

更多关注: 准考证打印 考试培训   考试用书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