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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通则》地123条的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致人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一)特殊构成要件:1、必须从事高度危险性的工作或活动;2、因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而致人损害。
(二)归则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
(三)责任主体:可以是直接从事高度危险作业的人,也可以是其他应负法律责任的人。
D、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根据《民法通则》第124条的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一)特殊构成要件:1、有污染环境的行为;2、因污染环境致人损害。
(二)归则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
(三)责任主体:污染环境的单位。
E、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根据《民法通则》第125条的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致人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一)特殊构成要件:1、须有在地面施工的行为;2、未设置明显的标志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3、致人损害。
(二)归则原则:过错推定原则。
(三)责任主体:施工人、管理人、项目委托人应负连带责任。
F、建筑物或其他物件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根据《民法通则》第126条的规定: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一)特殊要件:1、有建筑物倒塌、设施脱落或搁置物、悬挂物坠落的事实。2、致人损害。
(二)归则原则:过错推定原则。
(三)责任主体:建筑物或其他物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
G、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根据《民法通则》第127条的规定: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特殊要件:1、须为饲养的动物,不包括野生动物;2、是动物基于本能而伤人。而非有人操纵。
(二)归则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
(三)责任主体: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
(四)免责事由:1、受害人的过错;2、第三人的过错;
H、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根据《民法通则》第133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其责任。
(一)特殊要件:1、侵权人为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2、致人损害;
(二)归则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
(三)责任主体:监护人和有财产的被监护人。
例题4、下列原则中,不包括在我国《民法通则》所确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的是( )
A.过错责任原则
B.无过错责任原则
C.等价有偿原则
D.公平责任原则
分析:选项C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但不是侵权责任的规则原则。其他三个都是民法通则中规定了的。
例题5、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是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的,饲养人或管理人()
A.承担民事责任
B.不承担民事责任
C.承担部分民事责任
D.按公平责任原则处理
分析:根据《民法通则》第127条的规定: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免责事由:1、受害人的过错;2、第三人的过错;本题是由于受害自己的原因造成的,所以可以免责。故选择B。
例题6、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侵权行为中属于适用推定过错责任的是()
A.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致人损害
B.建筑物及建筑物上的悬置物致人损害
C.污染环境致人损害
D.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
分析:选项A,是公务侵权行为,适用过错原则;选项B,是建筑物及建筑物上的悬置物致人损害的,法律规定适用过错推定责任;选项C是,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法律规定适用无过错原则;选项D是,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法律规定适用无过错原则;故根据题目应该选B。
例题7、甲从商店买回一暖瓶,因暖瓶质量存在问题,装水时发生爆炸,烫伤右腿,对此()
A.甲只能请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
B.甲只能请求生产厂家承担侵权责任
C.甲只能请求商店承担侵权责任
D.甲既可以请求商店承担民事责任,又可以请求厂家承担民事责任
分析:本题是产品责任的承担,责任主体是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负连带责任。从消费者的角度看,由销售者承担责任更方便。但是原则上是两个选则哪一个都可以。故选择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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