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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科目相关法律知识辅导精选6

发表时间:2014/1/24 12:54:5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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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为了备考2014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中大网校编辑特别整理了土地登记代理人相关法律知识相关复习资料,帮助大家顺利通过2014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民法通则》第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所谓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指一切民事权利的行使,均不得超过其正当界限,否则即构成权利的滥用,应当承担责任。权利的行使,原则上应当依照权利人的自由意思,不受他人干涉。但是,任何权利的行使都应当有一定程度和范围。如果权利的行使完全无视他人和社会利益,则违反了权利存在的宗旨。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是诚信原则的当然内容。

这一原则具体表现为两个方面:

(1)公民、法人可以充分自主地行使自己的各项民事权利,实现并享受自己的利益,同时不得侵犯其他民事主体的合法利益。

(2)公民、法人的民事权益受到侵犯,依法可以进行自力救济或者公力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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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r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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