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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科目土地理论与方法讲义4

发表时间:2014/1/15 13:31:0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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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为了备考2014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中大网校编辑特别整理了土地登记代理人理论与方法相关复习资料,帮助大家顺利通过2014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

我国土地权利制度的历史变迁

旧中国及其以前的地权制度简介

(一)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沿革

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

1953年,人民公社与城乡分隔制度,建立了传统的土地集体所有制“三级所有,队为基础”,62年的《六十条》巩固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

70年代末土地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分化出了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经营权等各权种。

(二)城市地权制度的演变

1949-1952奠定了社会主义城市土地国有化的基础。

1953-1966年三大改造、私房改造城市土地基本国有化时期

1982年《宪法》第十条正式宣布“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城市土地国有化经历了事实完成和法律固定两个阶段。

1988年七届人大在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中确定了“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的制度。改革基本目标是在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和“两权”分离的条年下,实行依法转让的制度。改变土地无偿无限期使用为有偿有限期使用,并逐步建立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运用市场机制,促进了土地的合理配置和充分、合理、有效的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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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r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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