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学员更好的参加201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特整理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科目(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相关知识点和试题,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内容提要:
1.自然人
2.法人
3.非法人组织
4.国家
二、考试目的
本部分的考试目的是测试应考人员对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国家等民事权利主体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民事主体中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合伙的概念、特征和分类,自然人、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特征,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监护的概念。
熟悉:各类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内容,宣告失踪、宣告死亡和监护制度的基本法律要求,法人的成立,法人机关,法人的变更、终止和清算,合伙财产和个人合伙的内部关系,个人合伙的债务承担,个人合伙的终止。
了解: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文件和住所,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财产责任,国家作为民事主体时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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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