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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土地登记知识: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交易限制

发表时间:2012/4/19 17:30:3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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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于6月16~17日开考,为帮助学员参加考试,特摘考试重点供大家参考,本节主要阐述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相关法律知识点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出租、抵押。如果用地人需要将划拨土地用于交易,一是应当经过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批准,二是应当取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随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转让或以其他方式交易的,其土地收益应当上交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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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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