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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代理实务: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

发表时间:2011/12/23 15:36:2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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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代理实务辅导: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依法批准划拨:

①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②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③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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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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