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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法律知识预测试题(7)

发表时间:2012/2/20 10:52:5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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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除斥期间从( )起计算。

A.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

B.权利被侵害之日

C.权利产生之日

D.权利结束之日

标准答案:c

解析:除斥期间从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

2、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普通诉讼时效的期间为( )年。

A.1

B.2

C.3

D.5

标准答案:b

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了普通诉讼时效的期间为2年。

3、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为( )年。

A.1

B.2

C.3

D.5

标准答案:a

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4、 我国《合同法》第129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和技术进出口合同发生纠纷,要求保护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年。

A.1

B.2

C.3

D.4

标准答案:d

解析:我国《合同法》第129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和技术进出口合同发生纠纷,要求保护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4年。

5、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 )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A.20

B.25

C.30

D.40

标准答案:a

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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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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