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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相关法律知识辅导资料7

发表时间:2013/5/22 10:48:1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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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广大学员更好的参加201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中大网校辑部编辑特整理了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相关模拟试题,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行政法规的设定权

行政法规可以在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法规设定的有关经济事务的行政许可,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认为通过《行政许可法》第13条所列方式能够解决的,报国务院批准后,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停止实施该行政许可。

3.国务院决定的设定权

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的设定权

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地方性法规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5.地方政府规章的设定权

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其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

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

例题1:( )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A、法律

B、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

C、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

D、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

E、国家部委

答案:ABCD

解析:国家部委作为管理部门是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

例题2: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 )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四年

答案:A

解析: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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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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