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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科目理论与方法考点复习3

发表时间:2013/8/13 12:58:5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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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备考2014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中大网校编辑特别整理了2014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科目理论与方法相关复习资料,帮助大家顺利通过2014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

21、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时,申请人应提交哪些证明文件?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时,申请人应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1)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①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申请人应当向土地登记机关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准书;

②大中型建设项目使用划拨国有土地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申请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时,还应提交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和其他有关文件;

③集体土地依法转为国有土地后,原集体土地使用者继续使用该国有土地的,申请人还须提交原《集体土地使用证》。

2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哪些法律特征?

(1)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广泛;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协议、招标、拍卖、挂牌方式;

(3)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须有偿取得;

(4)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受使用期限限制。

23、出让、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申请在时间上有哪些规定?

以有偿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且按照合同约定足额交纳土地有偿使用费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土地登记。

24、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时,申请人应提交哪些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1)建设用地批准书;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全部缴纳完毕的凭证;

(4)有关税费的交纳凭证;

(5)其他证明文件。

25、国家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哪些法律特征?

(1)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必须依法审批;

(2)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受范围限制;

(3)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前必须进行地价评估,估价结果要备案;

(4)作价出资(入股)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作价出资、租赁或抵押;

(5)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与国有股权持股单位签订委托持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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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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