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辅导精选6

发表时间:2014/2/8 13:25:1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内容摘要】为了备考2014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中大网校编辑特别整理了土地登记代理人土代权利理论与方法相关复习资料,帮助大家顺利通过2014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

(一)转让条件:

1)按合同支付全部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按合同完成投资额25%以上;属成片开发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二)权利义务同时移转原则。

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的同意,经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手续。

(三)转受让的年限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和抵押

(一)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租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出租其权利的,应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完成土地的投资、开发和利用。

(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抵押

以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土地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人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领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同时,还应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完成对土地的投资、开发和利用。

编辑推荐:

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辅导精选

2014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科目土代理论与方法讲义

更多>>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辅导资料

更多关注: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报名 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时间 土地代理人考试成绩查询

(责任编辑:wrr)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