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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相关法律知识模拟题5

发表时间:2012/12/3 9:42:1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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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广大学员更好的参加201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中大网校编辑部编辑特整理了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相关法律知识模拟试题,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无权代理经被代理人追认,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由()承担民事责任。

A.本人

B.第三人

C.行为人

D.行为人和第三人

答案:C

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66条的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2、甲公司欠乙公司100万元。后甲公司分立为丙公司和丁公司,并且确定由丙公司偿还乙公司欠款。但甲公司并未与乙公司就甲公司分立后的债务承担作任何约定。现乙公司要求偿还欠款。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债务应当()。

A.由丙公司承担债务

B.由丁公司承担债务

C.由丙公司和丁公司各自承担一半债务

D.由丙公司和丁公司承担连带债务

答案:D

解析: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3、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应当()。

A.由代理人承担全部责任

B.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C.代理人承担次要责任,第三人承担主要责任

D.代理人承担主要责任,第三人承担次要责任

答案:B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66条:“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4、我国《民法通则》没有明确规定催告权和撤销权,但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个月内予以追认。

A.1

B.2

C.3

D.4

答案:A

解析:我国《民法通则》没有明确规定催告权和撤销权,但我国《合同法》第48条明确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5、2007年1月5日张三将行李寄存在火车站,2007年1月10日被李四冒领,张三欲向李四追索,诉讼时效为()。

A.2008年1月5日

B.2008年1月10日

C.2009年1月5日

D.2009年1月10日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考生对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四种特殊案件诉讼时效的掌握。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从被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侵权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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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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