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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相关法律知识练习题(6)

发表时间:2011/12/31 13:59:4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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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法律知识练习题(6)

1、 甲、乙、丙3人各出资10万元,合伙开办一企业,甲因急需钱,他有权采取下列( )措施。

A.将该企业出售给丁

B.经乙、丙同意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丁

C.将企业抵押给丁

D.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丁

标准答案:b

解 析:《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合伙企业未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合伙人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2、 下列( )所述符合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责任形式。

A.合伙人的责任形式由合伙人在合伙协议中确定

B.全部承担有限责任

C.有的承担有限责任,有的承担无限责任

D.全部承担无限责任

标准答案:d

解 析:《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企业作出了规定:“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盈利性组织。”

3、 张、王二人合伙经营土特产,合伙合同期满前王因病死亡,在法律上,王的死亡引起( )。

A.声明退伙但不影响合伙续存

B.法定退伙但不影响合伙续存

C.法定退伙

D.声明退伙

标准答案:c

解 析:法定退伙是指在发生法律规定的情形时直接产生退伙的效力,如合伙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被除名等。

4、 某合伙组织起字号为“兴隆商场”,由甲、乙、丙合伙经营,其中甲出资40%,乙、丙各出资30%。甲被推选为负责人。在与丁的诉讼中,甲放弃“兴隆商场”对丁的债权5万元,乙、丙知道后表示反对。甲的这一行为( )。

A.甲放弃债权的行为无效,因为未取得乙、丙的同意

B.甲放弃债权的行为部分无效,即对乙、丙的份额不发生效力

C.甲放弃债权的行为效力未定,即取得乙、丙的同意发生法律效力

D.甲放弃债权的行为有效

标准答案:c

解 析:《民法通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5、 甲乙丙三人依法成立一合伙组织,并推举甲为负责人,其他合伙人的经营活动( )。

A.对全体合伙人不发生效力

B.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效力

C.只有经甲认可后方发生效力

D.须经全体合伙人认可后方发生效力

标准答案:b

解 析:《民法通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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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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