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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土地代理人考试代理实务基础知识4

发表时间:2012/11/16 9:30:1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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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广大学员更好的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中大网校辑部编辑特整理了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科目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相关知识点及试题练习,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1、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时,申请人应提交哪些证明文件?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时,申请人应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1)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土地权属证明:

①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申请人应当向土地登记机关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准书;

②大中型建设项目使用划拨国有土地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申请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时,还应提交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和其他有关文件;

③集体土地依法转为国有土地后,原集体土地使用者继续使用该国有土地的,申请人还须提交原《集体土地使用证》。

2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哪些法律特征?

(1)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广泛;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协议、招标、拍卖、挂牌方式;

(3)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须有偿取得;

(4)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受使用期限限制.

23、出让、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申请在时间上有哪些规定?

以有偿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且按照合同约定足额交纳土地有偿使用费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土地登记。

24、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时,申请人应提交哪些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1)建设用地批准书;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全部缴纳完毕的凭证;

(4)有关税费的交纳凭证;

(5)其他证明文件。

25、国家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哪些法律特征?

(1)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必须依法审批;

(2)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受范围限制;

(3)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前必须进行地价评估,估价结果要备案;

(4)作价出资(入股)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作价出资、租赁或抵押;

(5)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与国有股权持股单位签订委托持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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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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